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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布时间:2019-12-2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字体大小[ ]

   芜湖: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一、芜湖三山区农业农村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汪金春,芜湖市龙窝湖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殷祝东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12月18日,汪金春率队对芜湖市龙窝湖生态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区属国有公司)开展项目验收工作,违规接受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殷祝东宴请并饮酒。2019年10月,汪金春、殷祝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吃喝费用予以退缴。

  二、芜湖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副局长刘媛媛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问题。2017年12月,刘媛媛通过辖区某娱乐场所工作人员王某在某酒店KTV预订包厢消费,产生费用1160元,由王某支付。2018年9月,在辖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突击检查中,刘媛媛将检查时间及相关信息通过微信提前告知王某,提醒做好准备,致使检查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9月,刘媛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三、繁昌县农业机械管理局局长张世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0年至2019年,张世权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烟酒、购物卡等物。2017年至2018年,张世权多次接受某农机销售公司负责人等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2019年6月,张世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芜湖市纪委监委)

中国公众信息网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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